關于印發(fā)《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預選及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來源: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14-05-30 00:00:00 字體大?。?大 中 小 瀏覽次數(shù):-
關于印發(fā)《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
預選及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鎮(zhèn)(民族鄉(xiāng))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行為,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質量和規(guī)范有序,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預選及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反映。
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30日
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預選
及考核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規(guī)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行為,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質量和規(guī)范有序,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預選及考核管理。
第三條 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預選及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對招標代理機構備案以及建立招標代理機構誠信登記檔案,并建立向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定期匯報制度。
第四條 招標代理機構預選是指通過建立招標代理機構預選庫(以下簡稱預選庫),按照公平、擇優(yōu)、自愿的原則,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申請加入預選庫的招標代理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乙級以上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二)清遠市外招標代理機構已在清遠市設立分支機構;
(三)申請入庫前二年沒有嚴重違法、違規(guī)等不良記錄;
(四)已在清遠市住建局辦理年度誠信登記手續(xù);
(五)已在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并經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
第五條 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工程造價1000萬以上的,由招標代理機構報名,采用雙搖珠方式選取招標代理機構;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工程造價1000萬以下的,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會同招標人采用搖珠方式從預選庫中選取招標代理機構,對專業(yè)技術要求比較強的特殊工程,如橋梁、重大水利工程等,招標代理機構必須配備必要的行業(yè)專業(yè)技術人員。
第六條 對進入預選庫的招標代理機構實行量化考核,按年度定期對符合取消預選庫資格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予以取消預選庫資格。
第七條 對招標代理機構的考核應堅持統(tǒng)一標準、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己酥饕捎谜\信登記的方式,建立招標代理機構服務質量評價機制,通過日常評議打分,不定期抽查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核,考核以一年為一周期。
第八條 對預選庫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考核標準按行業(yè)企業(yè)誠信行為記分標準執(zhí)行。企業(yè)誠信行為記分標準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
第九條 招標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的,報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取消其預選庫資格:
(一)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發(fā)生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
(二)招標代理過程出現(xiàn)重大失誤,情形特別嚴重的;
(三)以接受掛靠等方式將入庫資格轉讓給他人的;
(四)按行業(yè)企業(yè)誠信行為記分辦法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
(五)經搖珠獲得招標代理權但不履行代理的;
(六)獲得招標代理權后5天內不與招標人簽訂代理合同的;
(七)不按規(guī)定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
第十條 被取消預選庫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自被取消資格之日起二年內不再具備加入預選庫的資格。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將在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告。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